离婚资产分配问题

律师你好,我爸爸和我妈感情不和,因为我爸爸对我妈妈存在家庭暴力现象,如果他们要离婚,而且3个子女(一男21岁,一男14岁,一女5岁)要跟随母亲。我家经营的工厂的法定代表人与厂长都是我父亲,那么关于资产的分配我的母亲能占三分之二或者能全占吗?
工厂是在两人结婚后一起开办的,一般场内的大小事务都由我的母亲操办。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09-12-18-状态:未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在父母离婚时,子女之所以要确定抚养权归谁,是因为该子女未成年,故需要抚养,而21岁的子女就不必确定抚养权了,因其已成年,子女永远都是父母的孩子,这是改变不了的!对于工厂的分割,若是股份制的企业,应是对股权的分割,个人独资性质的,应对企业进行评估作价进行分割,离婚时应等分,两个应抚养的子女,一人一个,可从抚养费上体现(两子女年岁不同),不会体现在工厂的分割上。管理工厂事务,与分割工厂财产是两个概念。家庭暴力有证据,可以主张适当的精神赔偿。

我咨询苏村野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海明达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威海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医疗事故 合同纠纷 海事海商 国际贸易 婚姻家庭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合同审查 合伙加盟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苏村野律师 > 苏村野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