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
你好!我弟弟开的出租车被自用车《长安车》撞了,出租车上有一名乘客受伤,鉴定为9级伤残,乘客住院费用全部由我支付,(肇事者已逃逸)现在他起诉了出租车公司要求赔偿,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所说,我无任何责任,现乘客起诉提出的赔偿金额是15万,(乘客是在某船厂上班,城镇户口,距现在已有5个月)我想问一下乘客起诉公司的赔偿金是否由我来承担?如果赔偿,金额是多少?在出租车公司我还有3万押金和5年的营运权,出租车公司是否会扣取押金和收回车辆?如果会,我能否起诉他?如果出租车公司赔偿了15万,我是否要还公司15万?请指点!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09-12-19-状态:已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1、你弟弟在此事故中无责任,乘客起诉公司是基于客运合同提起的“合同之诉”,因此出租车公司是合民的一方主体,出租公司对外赔偿后,不应追究你弟弟的责任,其可向肇事责任者(自用车主)追偿;2、起诉请求是15万元,应是包括了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具体金额合理与否要通过庭审质证来最终确定,以判决为准;3、你弟弟在本次事故中无过错,出租公司无理由扣取押金和收回车辆,如果其无理作为,当然应起诉出租公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