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制执行的几个问题
律师您好!我是交通肇事的受害者,经法院调节达成了赔偿协议,但是肇事者被判缓刑后一直不履行赔偿。请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日期限制吗?在本市出的车祸,但是肇事者是外省的,我该向哪个法院申请?可以自己选择法院吗?肇事者已经拖了将近一年了,我可以申请法院司法拘留吗?强制执行的费用应该有哪方支付?可以向他要利息吗?谢谢!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09-12-21-状态:已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判决是在本市法院作出的,应向本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的执行部门可派执行法官到肇事者所在地执行,亦可委托肇事者所在地执行法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司法拘留必要时可以由法院采取;强制执行不需预交费,执行费用在执行时由被执行人支付;在判决书中应体现出“被告逾期履行给付义务应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