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问题

女儿23岁公出,海口市户口,在雷州车祸死亡,应怎样赔偿。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09-12-23-状态:未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继续解答:你女儿公出时发生车祸,构成工亡,应有以下待遇:一、葬费:按2008年度海口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计算;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08年度海口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8-60个月(有父母两个被抚养人)、应为56个月:三、直系亲属抚恤金:父母每人每月按死者生前工资额30%比例计付, 父母亲计算至80岁。
另仍可向肇事方按人身损害赔偿主张相应的权利,上一个咨询已解答,不再赘述。此双重赔偿并不是完全的双倍,部分重复事项是不能重复赔偿或享受的,建议可聘请当地的律师协助办理为宜。

我咨询苏村野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海明达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威海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医疗事故 合同纠纷 海事海商 国际贸易 婚姻家庭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合同审查 合伙加盟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苏村野律师 > 苏村野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