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扣车扣证限
本人停车时将对方车辆撞坏,责任事故在我。现已交事故科处理,本人全险,会将受损车辆维修,并给于一定补偿。但对方要求修理完毕后再赔偿现金1万元左右。本人对赔偿款过多不能接受。但对方拖延时间,车辆每天在停车场停放收费20元。而事故科只能调解,没有其很有效的办法,只能这么拖下去。事故科不能正常进行定损,下步保险赔偿事宜也无法继续尽兴。对方现在有意拖延,时间长了停车费用该谁出?双方车内人员没有受伤,修好车后是否能够不给于赔偿,要赔偿大概金额在多少。本人所撞车辆经查实是套牌车辆,这种情况又要怎么处理。 急切等待!请尽快给于答复。谢谢!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09-12-26-状态:已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停车费用应由你出,对方无人身损害,其他费用,且是套牌车辆应无营运损失,你负责修车就可以了,赔偿金的要求很无理,现有情况,你应与事故科及进联系,双方不能协商,要求事故科早出事故认定,你好提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