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还是承揽?还是共同承揽?
有一家单位经常联系我父亲,让他找人过去卸货,卸货价格按吨结算,结款后按人头平分,卸货时用单位的液压手推车,老板的父亲常帮着一起推车,卸货的人把货按他的要求摆放。一次卸货时,一个工友从车上摔下,送医急救,现在伤者家属把我家告上法庭,说是我家承揽并雇佣他们?
补充提问:
你好,苏律师:法院因为价格的问题(其实没人能证明我父亲多拿钱),认定我父亲是承揽,又基于这个原因,认定我父亲和受伤的人是雇佣关系。法院认为,是我父亲找的人,给他们发的工钱,和厂里不存在任何控制,监督,指挥,所以认定为承揽,而认定雇佣时,又说虽然我父亲和伤者不存在指挥,控制,监督,但钱是从我父亲这拿的,他们原告也是这样告的,所以认定为雇佣。这是否太牵强?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09-12-26-状态:未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应是被单位雇佣,你父亲仅是帮助联系装卸工而已。卸货后的佣金是大家平分,你父亲没有利润,卸货并不是你父亲承揽的工作,你父亲也没有成立任何装卸队,何谈承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