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认购协议的法律效率
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及付款协议书,对房屋的位置,面积、单价、总金额以及交款的方式进行了约定,但房屋面积后注了一句面积按实测面积为主,到交首付时,开发商说面积增大了15平米,要求按增加后的面积付款,房屋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请问这样合理吗,如果要起诉开发商能胜诉吗?
补充提问:
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时,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尚未办下,现以办好,通知交首付签购房合同时通知住房建筑面积增大15平米,要求按现有面积付款,请问该商品房认购协议据有法律效应吗,是否为无效,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的第20条款是否适用?如何维权
咨询者: 甘肃 [咨询时间:2009-12-29-状态:未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如果合同中对实测面积后有差异明确约定“多退少补”,你主张权利就不利;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则按法律规定,你可以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但面积超过3%的部分费用由开发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