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债务纠纷

您好律师:在09年8月底,某人向我分两次总共借走4100元,未写欠条。后来在频繁催促下在10月17日和11月9日他分别归还我1000元,总共归还2000,还剩2100元。之后在多次催促无效后我找到他,并要求他写了欠条,同时全程有录像说明(非偷拍),并且规定在10年1月3日前必须归还剩余2100元。我想问下,如果他到了3号仍然不还钱我该怎么办?是申请支付令还是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我有些茫然。请指教!我等待您的邮件。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1-02-状态:已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建议如下:你的情况已符合支付令的申请条件,可先申请支付令,毕竟金额较小,且事实清楚,这样会快些,若对方提出异议,再起诉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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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海明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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