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有第三者了如何离婚,案列很特别

不是很有钱。女方有第三者了,把钱也拿走了,提出离婚,等男方要离的时候因为第三者不要女的了,女的又不同意离了,现在男方应该怎么样去离。
现在女方不认拿走了钱,也不认有第三者,但以前闹开了的,大家都知道,现在死口不认帐,有两个小孩子,一个15了,一个3了,都是儿子,现在男方想要小孩子,男方现在还欠了钱,虽然不多,还是想知道应该怎么样办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0-01-02-状态:未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一、女方有第三者的事实只要有证据固定下来,将来在法庭上可作为女方过错,最终离婚男方可得到相应的精神赔偿;二、双方现在离婚只能以现在的财产状况分割,至于女方曾把钱拿走的事实,只有其能确定为第三者的“债权”,才能另案主张,否则只能作为女方有相应过错导致离婚的理由之一 ;三、两个孩子一般应各抚养一个,若男方想都要,女方应支付两个孩子至十八周岁的抚养费;四、男方的债务,在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亦应均分分割。
退一步讲,毕竟夫妻一场,离合最终还是自己把握,终究还是有两个孩子,但勉强也不是办法,离了婚,开始各自的新生活,对孩子可能伤害得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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