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赔偿

我和老公原来是同学关系,在毕业几年后相逢,经短期的恋爱后草率结婚。因婚前双方之间缺乏必要的了解,感情基础较差;双方在婚后性格不合,且男方还有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双方曾多次提到过离婚问题(开始是男方口头提出),但因财产协商不合而告终.而我现在广东工作,他在湖北黄冈,
如果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女方需要准备些什么(因很多都是口头上的),如何才能得到赔偿?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0-01-08-状态:未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应在湖北黄冈起诉男方,需要准备:你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带着原件,并出售摊复印件,有财产要分割需提供财产清单一份即可。对方有家庭暴力,需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向派出所报警的记录,居委会或村委会协调的记录,或向当地妇联投诉寻求帮助的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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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海明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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