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后,公司不服起诉至雁塔区法院
本人自2005年8月在该公司就职,05年12月份签署劳动合同,后续签3次至09年11月到期.09年7月底,公司突然通知我要解除劳动合同,但最后因补偿金及社保问题没有谈成,后我起诉至雁塔区仲裁委,经过仲裁调解,开庭,审理等,仲裁裁决部分支持我的要求,(支持内容包括:1,经济补偿金,2,代通知金,3,无故克扣工资及其25%的补偿,4,08年09年年休假经济补偿,5,07年12月至08年社保.合计现金赔偿1.9W多及17个月社保补缴)我同意仲裁裁决.但是公司不同意仲裁裁决结果,起诉至雁塔区人民法院. 现已经立案.
1. 请问这个案件中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2. 因为我收到裁决后超过15天没有起诉.现在公司起诉立案后,我是否能够反诉及增加反诉标的?因为仲裁裁决的结果只是部分支持我当时的要求,拿到结果后虽然有一点不太满意,但是还是接受仲裁结果了.现在公司起诉后,我是否还有权利再提出反诉?即给自己争取比仲裁裁决结果更多的利益.
3,律师费有多少,怎么支付.
谢谢!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0-01-12-状态:未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可以提出反诉,原来准备的材料可以继续提交法庭,法庭会全案重新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