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1月17日在201国道我的五菱之光面包车(新车500公里手续齐全)正常行驶被对方外地大货车刮翻,在路上滑行60多米板金损失严重,其他正在分解定损,修理。对方的全责。 现在的问题是我的车修好以后要折价1万5千元左右这个损失我应该怎么和对方索赔,还有其他的路费等其他费用。
补充提问:
您说的相应单位是指哪个单位交通队 还是保险公司 还是修理厂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0-01-20-状态:已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对方全责,损失应由对方承担,包括路损等,对方的第三者强制险保险公司应直接参与理赔强制险范围内的人身财产损失;由于是新车有“快速折旧”的损失,应向对方主张(具体损失要有相应鉴定部门的依据)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