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应该负何种责任

我们小区共有6栋,从西向东一字排开的,小区大站位于中间,买房时,大门还未建好,且与相邻小区间的路口也未处理好。但现在,开发商将小区的中间做为一条通给予相邻小区使用,土地证上显示这块区域是属于本小区的,由于每天通行的车辆很多,给本小区的为主出入带了安全隐患。并且,开发商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通道两旁各安了一个电子门,每小区一分为二,目前,周围房价都有一定的上涨或保持原价,只有我们小区的房价在下降,据了解开发商目前还在降低房价销售,由于开发商以低于我们购房价很大额度将部分房屋卖给了他们内部员工,并要求这些员工不能参与我们业主维权行动中,使得我们这此业的权益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侵犯。我们也向相关部门反映了情况,但没有人出面处理,我们该怎么办呢?现在,因为这些相关的问题,我们业主没有交物业费,物业就将电梯给停掉了,事先并没有通知我们业主,希望贵网站的相关律师能给予我们一些帮助,全体业主谢谢了.
补充提问:
物业公司擅自将电梯关闭,是否侵犯了业主的权益?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0-01-25-状态:未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首先开发商为其自身利益的行为已严重损害了你小区相关业主的合法权益,你们理应维权;其次,现在的房地产开发商都与当地利益群体有丝丝缕缕的关系,在法律实践中往往采用拖、分化业主等方式,与业主打“持久战”,这个你们一旦在决定维权之前,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这就是“战略上重视,战术上藐视”的道理;再次,维权一定要发动大众业主的力量,既经济又有效果,但众人多了总会有利益分歧及自身的考虑,这个在不同阶段也要充分考虑;最后,维权可多管齐下,不限于起诉、向媒体反映(但要有一定的策略及度),亦可向当地的市长信箱反映,这些都要有一定的先后与策略,不可操之过急,应方案具体,实施按部就班。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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