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四天就要离婚

您好!我们刚结婚四天,很荒谬的我们因钱的问题提出离婚,我们都没子女,财产品双方都没有要任何争议。但女方要求离婚后每月要给5000元的赡养费。请问这样合理吗?如果我答应并写在离婚协议上,以后如果我没付的话,我需要付什么法律负责吗?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3-01-状态:未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对方的“赡养费”提法无法律依据;但若你们记载在离婚协议上,并办理了离婚手续,该离婚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你若之后不按约定履行,协议中约定了违反如何处理,只要是该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方就可以以该条款向你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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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海明达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威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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