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9日工伤赔偿纠纷
我是一名包工头,承包钢结构厂房,厂房离高压电线只有1米高(老板的厂房是违规建筑),2010年3月19日,工人作业时不小心触电,已送往医院救冶,请问我要负多少责任?老板有责任吗?有的话他要负多少责任呢?现我所能借到的款源都已借过,而老板一直都没有一个表态。现我要怎么做? 由衷感谢您的回复!!!
致敬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0-03-22-状态:未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你如果没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的话,老板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你作为包工头,应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你可让受伤工人起诉你和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