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证明有法律效力吗?怎样做才能解决我的问题?

我岳父(离异再婚)去世留下房产一套,我妻子的继母(即岳父刚结婚两年的妻子)要求我写下放弃继承的文书才肯将房产过户给我妻子,为了顺利继承房产,我准备写下放弃文书,同时我妻子另写一份证明(表示该放弃文书是我们为了继承房产而做的,不是真实意思)。请问,我妻子的这份证明有法律效力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03-25-状态:未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放弃继承须公证,而妻子的证明不能公证,在出现争议时,公证的文书优于未予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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