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用人单位有权不同意解约吗?
你好!我是北京某高校10届的本科毕业生,我于去年十月份与非生源地的一家单位签署了大学生就业三方协议,现在我想回家工作,在家乡也有了接收单位,可是与原用人单位商议解约时,用人单位怎么也不同意我违约,请问用人单位这么做合法吗?如果不是,我该怎么办?如果原用人单位要求我交违约金之类的(三方协议上并没有写明),我也愿意承担,但是现在他们就是不同意解约,没有他们的解约函,我就没有办法从学校拿到新的三方协议,到时候毕业派遣的时候还是按照原三方协议被派遣,我就得被迫前往该单位就业,或者放弃干部身份。这又该如何解决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5-07-状态:未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你可发件,通过EMS、电报、公司邮件等形式,发出解约通知即可,这些可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