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逾期赔款问题

律师: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商品房延期交房方面的事情。我是09年五一期间买的房子,房产商承诺是当年8月交房,但是到2010年五一了,我们的房子还没有交,在这期间房产公司一直找各种理由推托时间,我们曾要求过退房,但是被他们的工作人员劝说不要退(他们说房子马上就可以交了,现在房价涨那么多要是退了就损失大了等等)。因为当时我们不了解情况只交了首付款,签的也只有一份简单的认购合同,逾期交房的赔款处理方法还是我们在09年11月份找到他们,要求他们给签的补充协议。后来我们才得知盖商品房的那块地到现在还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还是工业用地。我们很不满他们欺骗和不负责任的态度,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处理,我们起诉他们的话,他们应该怎么赔偿我们的损失?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05-08-状态:未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应确认合同是无效的,要求开发商退款,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按若购房预期可行利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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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海明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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