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效力延续的问题

法释2008-11号第十条的解释,是不是说“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必须要向对方送交主张权利文书,而不能采取其他形式主张权利?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0-05-17-状态:未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当然还有一些技巧性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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