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赔偿

我是北外的一名学生,通过中介学校在一所小学做兼职教师,在课间休息去洗手间时,在楼梯拐角处被以饮料瓶盖绊倒,头上和眼角都受了伤,在医院缝了几针,脸上有可能留下疤、、、、现在在与学校协商,需要写一份赔偿请求事项不知道该怎么写?申请医疗费、误工费、精神赔偿费、营养费行吗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09-26-状态:未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应该还包括就医必要的交通费,护理人员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仅限于流食,应该不会有的,鉴于可能留疤的事实,必要的精神损害赔偿是应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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