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坏

我因为和那个女的老公是情人关系,后来那个女的发现我们发的暧昧短信后出于报复心理咬掉了我三分之一的耳朵还暴打了我一顿,我想问一下如果我想追究法律责任的话她要付什么法律责任(因为毕竟和他老公有非正当的关系),她老公还要付责任吗?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0-05-17-状态:未解决]
谭江淮律师的解答:

你与那个女的丈夫的这种不正当关系,与你受到人身伤害不属于同一范畴。
前者属于道德层面的,后者则属于法律范畴的。根据你所叙述,对方咬掉你三分之一的耳朵,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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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安徽北方之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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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资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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