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员工签订服装借用合同
公司原先和我同事签订了1年的服装借用合同,
合同里规定了合同1年到期后,服装就属于员工所有;
如果在一年合同期内离职,员工就必须要买下工作服,共计1120元。
现在合同到期了,公司又要我们补签订1年的合同,理由是服装质量“太好”,一年时间就赠送给员工不划算! 岂有此理?
这样就是一共签订了2年的合同,我觉得这个是对我们权利的侵犯,
我想咨询下公司这个补签的合同我们能不能拒绝签订?公司这么做我应该怎么去应对? 我可以辞职!但是他不能从工资中扣除!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09-06-24-状态:未解决]
黄松林律师的解答:
合同期限已满,你可以拒绝续签合同,公司不能要求你朋友签订两年的合同,服装一年期满就是你朋友的,因为合同应当信守,好质量的服装本就是劳动合同的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