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离婚协议书,签订离婚协议书应注意什么呢?

时间:2013-10-18 16:10:16    文章分类:离婚文书

在现实的生活世界里,离婚的情况不免发生。但是为了方便很多离婚的人都选择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但是民政部门办理离婚需要离婚当事人提供离婚协议书,那么到底什么事离婚协议书呢?在签订离婚协议时,许多人为了能及时解除婚姻关系,对离婚协议都是完全不在乎,以至于出现离婚后一系列法律纠纷的发生,签订离婚协议书应注意什么呢?在接下来的文中将为你提供相应的专业帮助。

一、 什么是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亲笔签名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写清楚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自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签订离婚协议书应注意什么?

离婚协议书除了要约定离婚的事实,为保护自身的其他合法权益,还应当对更多的权利或者义务作出约定,才不至于在离婚后滋生出麻烦,包括并不完全列举如下:

(一)离婚协议书是不是双方自主自愿签订的;

这里就是说协议离婚的前提必须是双方自主自愿,不是任何一方或者是他人对夫妻二人以任何非法的手段强迫规定协议内容,协议本身应当是一个双方一致商量达成的书面性材料。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协议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及抚养费的问题是离婚双方必须关心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没有与子女生活的一方应当向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抚养费。具体说来,不直接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支付的抚养费不超过固定收入的30%,具体支付的方式及期限经双方同意即可。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怎么分;

在签订离婚协议前,应当将双方的共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分割,并应当在协议的最后列出共同财产清单,以便在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或者其他情况的发生。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针对夫妻离婚前因生活发展需要产生的共同债权及债务,一般约定为双方平均享有或承担。债权的具体享有方式及债务的清偿责任也是以双方约定的协议内容为准。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一般情况下,一对夫妻只有一套住房,如果双方解除婚姻后势必会导致一方没有住房,那么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可能会涉及到未取得房屋使用权及所有权的一方提出异议,这就需要双方就住房及临时解决的方案做一个明确的约定。

(六)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离婚协议签订并领取离婚证后,夫妻双方不再共同生活,这就可能会给不与子女生活的一方对孩子的探望造成困扰,因此,为能给离婚后的子女提供一个相对较好的生活环境,那么双方应当在探望权的实行方式及探望时间做约定。

(七)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签字或盖章);

(八)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以上是对“什么是离婚协议书,签订离婚协议书应注意什么”的简要梳理。但是,在实际的离婚协议书的签订过程中,其实有很多细节的问题是需要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写入离婚协议书的。但是由于离婚双方对法律的认识不够,或者是由一方有意对另一方制造更多负担,那么,这将是极不公平的离婚协议书。因此,为了能最大限度的将离婚后的法律风险降低,在协议离婚时,如有复杂情况的出现,法邦小编建议您咨询身边懂法的人或者向律师咨询,这样才可以避免离婚后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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