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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因为一件事发生争执,甲方带来朋友找乙方谈,乙方表示不愿意谈,甲方就带着朋友离开了,但是有一个人没走,在路边等人,此时乙方带人手拿啤酒瓶冲出来将此人打倒在路中间,然后被出租车撞死,法医鉴定结果死亡原因是胸部受挤压致死,并且身上有伤,请问,甲方带头的这个人有罪吗?什么罪?重吗?... ...


补充提问:
我所问的是甲方带头的这个人,也是就喊死者去的这个人,有没有罪?会接受什么处罚?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1-19-状态:未解决]
王立光律师的解答:

1、你的描述不太清晰,但是否有罪需要看打的伤情是否构成轻伤以上;
2、如果构成,则属于故意伤害罪;
3、罪行轻重根据伤情轻重而定。

总之,罪与非罪,罪行轻重,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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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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