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在失业期间无需缴纳失业保险费,如果本次失业你达不到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则以前缴纳的期限与以后缴纳的期限连续计算。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其缴费的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