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

在2008.1.1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违约金约定是合法的,在2008.1.1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由于与新法抵触,属于无效条款,但合同整体还是有效的,只是与现行法律抵触的那部分条款无效。如果没有签订过培训协议或保密协议的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请问这句话对吗?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09-01-17-状态:已解决]
桂广涛律师的解答:

是这样的。只要不违反服务期条款及保密条款,劳动者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而且,法律明确规定除了服务期条款及保密条款、竞业禁止条款外,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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