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9-05 20:47:59 文章分类:损害赔偿
黑龙江省2009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81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856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623元;
农民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3845元;
职工平均工资23046元/年,11523/半年,1920.5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