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1-26 14:35:53 作者:1111 文章分类:
托 代 理 协 议
委托方: (甲方)
受托方:北京市安金律师事务所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下述事项之委托代理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下述委托事宜: 。
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证明其主张合理的全部证据以及相关的情况和资料,这些情况和资料应当真实充分。
三、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元(小写: 元)。
四、甲方提出终止委托,已支付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同时,根据本协议在委托关系终止时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而未支付的费用不因此免除。如果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退还相关费用。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承办律师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北京市安金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