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作为屋主,你与上门维修的师傅之间,关于“多少钱办好一个什么样的事情”,这个价钱磋商以及维修要求谈判的过程,就是一个口头合同,所以,你作为该维修师傅的“临时性的雇主”,对于维修师傅的人身损害发生是负有法律上的赔偿义务的。
2、你作为屋主,有义务通过一个正规的渠道寻找技术人员,当物业公司没有提供该项服务时,应该自己另行寻找一个有服务资质的维修公司,而不能让“没有资质的个人提供服务”。所以,审查维修人员的资质,你是有过错的。
3、维修技术人员自身的过错:维修技术人员,如果作为经常维修的技术人员,自己应该知道户外高空作业的危险性,自己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对自己人身安全负责。所以,该技术人员自己应该承担部分过错责任。
4、物业公司是否有过错:主要看这个技术人员的收费是从哪里收取,如果维修人员的维修报酬是与物业公司人员约定好的,维修人员是从物业公司去收费,物业公司在中间谋取利益,或者物业公司与该维修人员有业务管理的关系,则物业公司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