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

父亲去世,母亲健在,父亲育有四子,去世时立有遗嘱将房产由二子和三子共同继承。遗嘱未做公证。现在其他二子不放弃继承,房产证怎么办理?
补充提问:
父亲处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母亲也同意父亲的遗嘱处理,并且愿意将自己那一部分继承给二子和三子,已请人代书遗嘱,暂未进行公证。请问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分割?谢谢!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2-10-10-状态:未解决]
尹兰英律师的解答:

无特殊情况,应依照遗嘱继承,但若其他两子属于未成年或者无劳动能力则应维持他们当地的最低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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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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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银行保险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破产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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