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诬告拐骗强暴
我今年十八周岁 男,跟一个实际年龄15周岁但身份证已经16周岁的女孩交往,而且发生了关系。她是自愿的,她在一所技校上学,我在外面做生意,我让她跟我一起出去做生意不要上学了,她答应了然后我们一起走了,(她家人不知道的情况下)走后她家人知道了,以让回来定亲的理由把我们骗回来,然后她家人告我拐骗 强暴,我的罪名成立吗?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我需要掌握哪些有力证据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2-10-12-状态:未解决]
尹兰英律师的解答:
1、女方已满十四周岁,且双方为自愿,强奸罪是不构成的;
2、拐骗也是不成立的,我国《刑法》规定,拐骗妇女需要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的客观行为,你主观上没有拐骗意图,客观存在也未实行上述行为,是不成立拐骗妇女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