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律师关于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您好,我嫂子跟大哥闹离婚,现在已起诉到法院,传票已经下来:离婚理由是大哥不关心她,不关心孩子,要去两个孩子(女孩,一个11岁,一个6岁)全部给她,要求大哥拿抚养费和诉讼费,公共财产平分。
我大哥常年在外打工,嫂子没有工作一直在家,家里老人也一直帮忙看孩子,算是传统的男的在外打工,女的在家,公婆也帮忙照顾的那种家庭。这种情况,法院一般该怎么判决,她的要求法院能判吗,另外我们这边该如何应诉,准备什么材料,我们希望孩子一家一个,希望能帮忙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2-11-28-状态:未解决]
尹兰英律师的解答:

夫妻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你需要提供自己的工资情况及对孩子成长更有利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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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南 长沙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银行保险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破产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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