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在校和同学打闹造成左锁骨骨折

我儿子现年13岁,在读县中学初三,于12.7号,午饭后在学校操场和同学打闹草成左锁骨骨折,请问学校和对方学生应该付什么样的责任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2-12-12-状态:未解决]
尹兰英律师的解答:

对方学生家长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至于学校,是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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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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