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证据

因本人上班5个月工伤,据常德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其中工伤待遇中的“本人工资”要用单位上年平均月缴费工资来算,现在公司根本就没有为我办理社保,即公司存在未缴或少缴社保的情况,请问我是否可以以此点来推断公司上年也存在这种情况?进而推翻公司上年平均月缴费的证据,而请求法院支持按我5个月的实际工资来计算工伤待遇的平均工资,谢谢解答!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3-01-03-状态:未解决]
尹兰英律师的解答:

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不管他缴费多少,工伤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单独承担。

我咨询尹兰英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南 长沙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银行保险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破产解散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尹兰英律师 > 尹兰英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