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合伙做苗圃,但公司法人是其中1人。怎么保障其他人利益

4人合伙做苗圃,但公司法人是其中1人(园林证,公司名,法人什么的都是在他的名下)。每人都投了1/4资金,但没签合伙协议?怎么才能保障其他3人利益?是不是他是法人,合伙投资的苗木,和租的地皮在法律上都是他1个人的。现在就是想签个什么协议,把我们3人的权益保障下。
补充提问:
签了协议,虽然法人,园林证是他的名。但是按协议上写的出资情况按比例分成吗?只要签了就没有所有权都归他一人的回顾之忧了吧。这个协议还要不要去工商局备案才有法律效力?还是到公证处公证下?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3-01-04-状态:未解决]
尹兰英律师的解答:

协议不需要备案,只要出于四方真实意思,没有违法事实就是有效的,公司法人所出资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协议出资是可以的,为确保权益的平衡和保障,可以公证。

我咨询尹兰英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南 长沙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银行保险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破产解散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尹兰英律师 > 尹兰英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