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
在农村有一处房产,产权人是我的姥爷,几年前我的姥爷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有几个问题请教
1,该房产应有我的姥姥及其四个子女继承吗?
2,姥姥继承60%,四个子女各10%是吗
3,姥姥可以对她应继承的60%产权在没有子女到场的情况下进行遗嘱公证将财产留给某个子女吗?
4,该房产能否向外出售,都需要什么手续?
补充提问:
5,过户到姥姥名下,四个子女都必须到场吗,有不来的怎么办?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3-01-16-状态:未解决]
尹兰英律师的解答:
1,第一个问题,四个子女和你姥姥原则上等额继承你姥爷那一份;
2、姥姥本身就有百分之五十,只有百分之五十是属你姥爷的,所以总得来说是你的说法,只是提法不同;
3、可以
4、你们几个协商,这是可以向外出售的,首先要过户到你们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