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

在农村有一处房产,产权人是我的姥爷,几年前我的姥爷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有几个问题请教
1,该房产应有我的姥姥及其四个子女继承吗?
2,姥姥继承60%,四个子女各10%是吗
3,姥姥可以对她应继承的60%产权在没有子女到场的情况下进行遗嘱公证将财产留给某个子女吗?
4,该房产能否向外出售,都需要什么手续?
补充提问:
5,过户到姥姥名下,四个子女都必须到场吗,有不来的怎么办?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3-01-16-状态:未解决]
尹兰英律师的解答:

1,第一个问题,四个子女和你姥姥原则上等额继承你姥爷那一份;
2、姥姥本身就有百分之五十,只有百分之五十是属你姥爷的,所以总得来说是你的说法,只是提法不同;
3、可以
4、你们几个协商,这是可以向外出售的,首先要过户到你们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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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南 长沙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银行保险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破产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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