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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公司告我们医院,院长让我负责
有家医药公司告我们医院拖欠药款。医院自2006年就没有给供货商回过款,一直到3月,新上任一个院长,说之前的欠账不管,就还了3月开始的欠款。9月初那家医院来对账,我把之前的账都对了,然后盖了财务章,没请示领导。领导现在都推到我身上。叫我赔。
咨询者:
fa427257
福建
[
咨询时间:2013-01-16
-
状态:未解决
]
尹兰英律师的解答:
你的行为是职务行为,之前院长在职所欠款也是属于你们公司,并不因更换院长而改变,只要你没有过错,你是不用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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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兰英律师
执业机构: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湖南 长沙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银行保险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破产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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