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保障

各位老师,我是四川一汽车制造厂的普通员工,已在该公司工作11年。现因该公司要与韩国现代合资合作;现原公司要求我们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再与合资公司签订合同。请问可向原公司主张自己的权益否????????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3-01-16-状态:未解决]
尹兰英律师的解答:

首先,看你们原劳动合同签订内容,如果你们不愿意与合资公司签订,可以拒绝,再向原公司主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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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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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银行保险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破产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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