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租客签了合同未到期,不想租给他了,合同上也没有写违约金多少
这个租客人品有点问题,跟他吵了次架,所以不想租给他了,怎么办,如果终止合同的话,我们要付违约金多少啊,如果我们自己住,不再出租这间房的话,也算是违约吗?租房有什么法律法规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3-10-17-状态:未解决]
尹兰英律师的解答:
你好,如果合同约定了租赁时间,没有法定的理由,解除合同就是违约,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给;如果没有约定租赁时间,出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
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