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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辞退后可以得到补偿吗
我于2012年1月30日进入临沂桃源大世界工作,于2013年12月3日由天和员工发生争执被楼层主任乔乔辞退。其间单位没给我签合同。并收取了我600元的现金,100元做培训费,另500元做压金,并开据了无章收据。
咨询者:
山东
[
咨询时间:2013-12-31
-
状态:未解决
]
尹兰英律师的解答:
你好,没签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公司收取押金是无法的,可以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并要求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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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兰英律师
执业机构: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湖南 长沙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银行保险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破产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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