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归谁?


丈夫与我是再婚,公公曾拥有一间单位分配的老公房,后因丈夫与前妻结婚而让出,而二位老人住回了老家的老平房居住(分家时分给丈夫的)。

之后前妻在单位分房时用公公单位分配的老房子换成了一套二室的住房,后来与前妻协议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上写明了这套二室住房的其中一室的所有权归他们的儿子所有。

丈夫与我结婚几年后,买了一套二室一厅的住房,之后老家二老住的老平方因拆迁分配到了一套二室一厅,而后把买的二室一厅给卖了,卖的钱一部分用来装修拆迁分得的二室一厅,我们与二老同住在了这套住房,但后无法再与二老一起住,我和丈夫出资买了另一套小居室给二老住。

后来在二老的逼迫下,在单位的鉴证下,与我们签订了协议,在二老住到亡故时才能收回。

后由于丈夫患癌症动手术急需用钱,与二老协商同意让出并卖了小居室,二老同意在外租房。

不到二年丈夫病故,且留有公正遗嘱房产全部给我,但现在公婆提出拆迁房他们都有份并与丈夫的儿子一起要求分得房产,请问该房产应该归谁?或该如何分配?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12-31-状态:已解决]
王小宇律师的解答:

如果你所说老家平房分家时就分给你丈夫的情况属实且有证据。 那现在的拆迁安置房按照你丈夫的遗嘱应该归你所有。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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