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院这做法是否合理?我提出重新摇号不行吗?我该怎么办?
由于有财产须评估,法院发出传票通知我参加摇号,但传票上没有填送达地址,更严重的是传票姓名错误,由于我出差该票由家人待收,并且事后1周才给我,因此本人没有参加摇号,并在事后向法院提出重新摇号,法院不同意,请问法院这做法是否合理?我提出重新摇号不行吗?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4-10-30-状态:未解决]
董艳丽律师的解答:
家里代收应该及时通知你,不过传票姓名错误法院也是有责任的。如果法院不同意,你可以找律师代写份财产评估异议书提交给法院,以此主张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