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要回定金吗
在今年4月12日我和中介、房东一起签订了二手房居间协议,并支付2 万元定金给房东,协议明确等房东办好产证(约一个月)再签订正式合同。在6月12日时中介联系我说可以付款签合同,因当时有个大额存款要到8月中旬到期,我就以短信告知中介说我等房东2个月办证让他也等我2个月,于是我到了8月15日把钱打在银行卡上后告知中介要付款,等中介联系房东却知之房子卖了,而且中介也不知情,其实此房可能还没有卖掉(中介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过还没过户),另外房东现在把房子出租给外地人群住,请问我现在如何维护我的权利,如何要回我的定金和违约金(协议说明我违约没收定金,对方违约支付双倍定金作为违约金)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09-18-状态:未解决]
杨洋律师的解答:
你这件事情比较麻烦的是:你没有按照居间协议的约定时间与房东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你当时提出要延期两个月再付款签合同,虽然你通过短信告知了中介,但却没有直接征求房东的意见,你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变更合同的约定,变更约定需要经过买卖双方的一致同意才行。如果你没有按约定时间签订正式合同,则可能会丧失2万元的定金。
如你本人也是真心希望购买该房,如果房东只是将房屋出租,重新协商签订买卖合同应该还有机会,包括定金之类的问题也可重新协商。
另外,中介是否及时将你延期两月付款的意愿告知房东,房东对延期付款一事是何态度,你也需要了解清楚,如果中介没有告知房东、或者也没有将房东的态度回复于你,恐怕中介在这件事中存在一定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