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光成律师文集-第6页

(39篇文章)
·工伤认定所遇争议之三:关于第十六条

工伤认定所遇争议之三:关于第十六条 周光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 查看全文>>

·住房公积金,不能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利?!

住房公积金,不能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利?! 周光成 当劳动者为了索要自己的劳动报酬采取过激的行为时,有识之士或会将其评价为不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虽规定了劳动者享有诸多的权利,但是如果没... 查看全文>>

·工伤认定所遇争议之一:认定工伤的部门

工伤认定所遇争议之一:认定工伤的部门 周光成 《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施行以来,在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在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方面,提供了可供具体操作的规则,在促进用人单位与劳... 查看全文>>

·被忽视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

被忽视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 周光成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全文: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 查看全文>>

执业机构:江苏法轩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淮安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公司并购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医疗事故 工程建筑 招标投标 知识产权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周光成律师 > 周光成律师文集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