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该如何赔偿
我在该公司工作2年3个月,现在在职,合同截止时间为2011.5.21
经与劳动部门核实,自进入公司开始,公司就未依法缴纳社保.
现请问:
1我主动以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告之用人单位时是以口头还是书面方式?
2如果协商,需到哪里去解决?
3根据我的工作时间,公司该给我几个月的经济补偿?
4未缴纳社保的钱是直接给我还是打到社保帐户里去?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09-08-20-状态:未解决]
周光成律师的解答:
1、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口头、书面都可以。建议书面提交,并最好留下证据,理由最好写明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2、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解决。
3、二个半月经济补偿。
4、在实践中一般有两种解决方法:一是双方到养老保险处缴纳;二是公司赔偿你钱,你自己去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