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各位律师给与帮助
律师你好,打扰你们见请谅解.
我这的事件起因是交通事故引起的.我的哥哥于今年6月*日晚上10点左右,发生交通事故身亡.交警认定为酒后驾车和超载.在发生事故的第三天,我哥哥所在的商场打来电话说有给他购买一份保险(该保险属于无名保险.由该商场在该商场员工发生意外的情况下填写),随后保险公司也打来电话确认了是在该商场上班(属太平洋保险公司).双方在第四天也有打电话来确认.但是在第五天再次打电话来时却一口说是问的我哥哥的车辆有没有买保险.试问商场给员工买保险难道会是买的车险吗?不可能的.但是商场老板也一口否认保险的属实性,并且不与理睬.后因为大家都在悲伤中也就并没有在随后的时间里去查证.但是最近,我们在部分做保险的朋友里面提到这件事情,他们都是很肯定的说:"这份保险肯定已经被领出来了,这种保险并不需要家属签字,也不需要什么其他的证明."
可是作为我们家属来说却是手里什么证据都没有,如果想追究他们的责任,要如何取证.以及采取什么方法来维护自己?保险公司和商场也是背开我们了处理的该保单,所以在查询该保单的赔付情况时有可能会遇到困难.
希望各位律师能给我详细讲解与如何处理,查证,维权.
在此先谢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09-10-05-状态:未解决]
周光成律师的解答:
依据以往办案的经历看,你所说的保险很像是单位为职工购买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一类的保险。这一类的保险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也应当由遭受意外的职工亲属为受益人受益领取。单位如果私自领取,可能是在冒用职工亲属的名义领取。领取这一保险金的时候需要家属签字,也需要一系列的证明。以单位的名义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领取这笔保险金的。你要解决这一问题,建议你当面咨询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