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现在工作的单位属于企业性质,按照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就不存在调动的问题,只是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这样的情况下,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在原单位给付了两项补助金后,就不再承担工伤保险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