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对市医学会做的医疗事故鉴定不服,是否可以经法院作司法鉴定?法院一般是否可以支持?
补充提问: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本人已经鉴定为4级医疗事故,但是如果按照司法鉴定可以鉴定为9九级伤残,这两者的赔偿数额差距很大,我该怎么办????????愿好人一生平安!!!!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09-11-28-状态:已解决]
周光成律师的解答: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第二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如果你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应当申请再次鉴定。如果对两次鉴定都不服,并有证据能够推翻鉴定结论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书的同时递交司法鉴定申请书,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有的法院会支持。

我咨询周光成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江苏法轩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淮安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公司并购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医疗事故 工程建筑 招标投标 知识产权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周光成律师 > 周光成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