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生育

我一个朋友(四川宜宾的),他离婚后,一个小孩跟了前妻,现在他再婚,现任妻子曾经因未婚与他人生有一个小孩,但小孩也跟男方,请问现在他们结婚可以生小孩吗?如果他生小孩,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对其罚款是按他们生育三胎罚款对吗?
补充提问:
但是,目前他们办理了结婚证,向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准生证时,计生部门不给办理,并且说如果他们生育小孩,就罚款(并且按超生三胎罚款),请问,他们该向哪个部门申诉?计生部门这样操作是否违规?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09-12-03-状态:已解决]
周光成律师的解答:

对于这样的情况,是可以生育一胎的。但是各地对这样情况的规定有一定的差别。实际生活中就是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妻,也要得到主管计划生育的部门批准后才可以怀孕,建议你先到这一部门咨询申请。否则就可能是违反了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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