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续订劳动合同属于双倍工资范围吗?

2008年3月1日到2009年2月28日合同到期后3月4日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打仲裁一审二审。一审继续履行2008年2月2日订立的劳动合同。二审维持原判。直到现在公司也没有跟我续订劳动合同到3期结束。从2009年3月1日到12月31日没续订。
我从2005年11月进入公司的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12-22-状态:未解决]
周光成律师的解答:

如果在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你提供了正常的劳动,你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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